参考《篮球规则》:
第6章 犯规
第三十二条 犯规
32.1 定义
32.1.1 篮球比赛中,10名队员在有限的空间内快速移动,身体接触在所难免。
32.1.2 犯规是指与对手进行非法身体接触和/或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
32.1.3 一支球队可以被吹罚任意次数的犯规,无论处罚如何,犯规者的每一次犯规都应记录在记分表上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三十三条 联系:一般原则
33.1 圆柱原理
圆柱体原理被定义为玩家站在地面上,占据一个假想的圆柱体内的空间。它包括玩家上方的空间,并受到以下因素的限制:
•手掌前面。
•臀部后面,以及
•侧面由手臂和腿的外侧组成。
手和脚可以伸展到躯干前方,手臂的肘部弯曲不要超过脚的位置,因此两前臂和双手要抬起。他的脚之间的距离应该根据他的身高而变化。
33.2 垂直原则
比赛过程中,每位队员都有权占据场上任何未被对手占据的位置(圆柱体)。
这一原则保护了玩家所占据的地板空间以及当他在该空间内垂直跳跃时他上方的空间。
一旦球员离开其垂直位置(圆柱体)并与已建立自己的垂直位置(圆柱体)的对手进行身体接触,则离开其垂直位置(圆柱体)的球员应对该接触负责。
如果防守队员垂直离开地面(在他的圆柱内)或在他自己的圆柱内将手和手臂伸出到他上方,则不会受到处罚。
进攻队员,无论是在地面还是空中,不得以下列方式与处于合法防守位置的防守队员发生接触。
•用手臂为自己创造额外的空间(清除障碍)。
• 在射击期间或射击后立即伸出脚或手臂以形成接触。
33.3 合法防御立场
在以下情况下,防守队员已确立其初始合法防守位置:
•他面对他的对手,并且
•他的脚踩在地上。
合法的防御位置在他(圆柱体)上方垂直延伸,从地板到天花板。他可以将手臂和双手举过头顶或垂直跳跃,但他必须在想象的圆柱体内保持双手和手臂处于垂直位置。
33.4 防守控球球员
当防守控球(持球或运球)的球员时,时间和距离因素不适用。
每当对方球员在持球球员面前占据初始合法防守位置时(即使是瞬间完成),持球球员必须做好被防守的准备,并准备停止或改变方向。
防守球员必须建立初始的合法防守位置,并且在就位之前不得造成身体接触。
一旦防守球员建立了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他可以移动以防守他的对手,但他不能伸展他的手臂、肩膀、臀部或腿,并通过这样做来产生接触以阻止对手移动。运球的球员经过。
在裁决涉及持球球员的阻挡/撞球情况时,裁判员应遵循以下原则:
• 防守球员必须面对持球者并双脚着地,建立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
•防守球员可以保持静止、垂直跳跃、横向或向后移动,以保持合法的防守位置。
• 在保持初始合法防守位置的同时,只要向侧面或向后移动而不是朝向持球球员,一只或双脚可以暂时离开地面。
•接触必须发生在躯干上,在这种情况下,防守球员应被视为首先到达接触点。
• 已建立合法防守位置的防守队员可以在其圆柱内转身以减轻碰撞或避免受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持球球员应被视为犯规。
33.5 防守未控制球的球员
未控制球的球员有权在球场上自由移动并占据任何尚未被其他球员占据的位置。
当防守不控球的球员时,时间和距离因素应适用。防守球员不能在移动的对手的路径上占据如此近和/或如此快的位置,以致后者没有足够的时间或距离来停止或改变他的方向。
该距离与对手玩家的速度成正比,并且不得小于 1 个正常步,也不得大于 2 个正常步。
如果球员在不考虑时间和距离因素的情况下采取初始合法防守位置并与对手发生接触,则他应对接触负责。
一旦防守队员建立了初始的合法防守位置,他就可以移动去防守对方球员。他不得将手臂、肩膀、臀部或腿伸到他的路径上以阻止对手超越他。他可以在圆筒内转身或将手臂放在身前并靠近身体以避免受伤。
33.6 空中玩家
从球场上某一点跳起后处于空中的球员有权落回同一点。
他有权在球场上的另一点着陆,只要起飞时着陆点与起降点之间的直接路径没有被对手占据。
如果一名球员已经跳跃并落地,但他的冲力导致他与在落地点之外占据合法防守位置的对手发生接触,则跳跃的球员应对接触负责。
在该球员跳到空中后,对方球员不得进入他的路径。
在空中球员下方移动并造成接触通常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33.7 覆盖:合法和非法。
掩护是一种试图延迟或阻止对方无球球员到达场上所需位置的行为。
合法掩护是指掩护对手球员时:
• 当发生接触时,它是静止的(在其圆筒内)。
•发生接触时双脚均着地。
非法掩护是指掩护对手球员时:
•发生接触时移动。
• 当发生接触时,屏幕位于静止对手的视线之外,并且没有提供足够的距离。
•当发生接触时,移动的对手不考虑时间和距离因素。
如果掩护在静止对手(正面或侧面)的视线范围内,则掩护球员可以按照他们希望建立掩护的方式移动到离对手尽可能近的位置,只要没有接触。
如果屏幕位于静止对手的视野之外,则掩护员必须允许对手在不发生接触的情况下向他迈出正常的一步。
如果对手在移动,则应考虑时间和距离因素。设置掩护的球员必须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被掩护的球员可以通过停止或改变方向来避开掩护。
所需距离不少于1个标准步,且不超过2个标准步。
与已建立掩护的球员的任何接触均由被合法掩护的球员负责。
33.8 打人
击球是非法的身体接触,无论持球或无球的球员前进或移动到对手的躯干上。
33.9 块
阻挡是非法的身体接触,阻碍有球或无球的对手的前进。
如果试图掩护的球员在移动时与静止或后退的对手发生接触,则他或她犯了阻挡犯规。
如果球员无视球、面对对手并随着对手移动而移动自己的位置,则除非涉及其他因素,否则他对发生的任何接触负主要责任。
所谓“除非涉及其他因素”,是指被遮盖的玩家故意推、撞、拉某人。
球员在场上占据位置时将手臂或肘部伸出圆柱体是合法的,但当对方球员试图传球时,必须将其移至圆柱体内。如果手臂或肘部位于圆柱体之外并发生接触,则为阻挡或拉动。
33.10 用手和/或手臂接触对手
用手触摸对方球员本身并不一定构成违规。
裁判员应确定造成接触的球员是否获得了不公平的优势。如果球员造成以任何方式限制对手移动自由的接触,则这种接触是犯规。
当防守球员处于防守位置,将手或手臂放在持球或无球的对方球员上并与其保持接触以阻碍其前进时,就会发生非法使用手或非法伸展手臂的行为。
无论有球还是无球,反复接触或“戳”对手都是犯规,因为这可能会导致比赛粗暴。
这是对持球进攻球员的犯规:
• 用手臂或肘部“勾住”或缠绕防守者以获得优势。
•“推”防守球员以阻止他进攻或试图断球,或者在他和防守球员之间创造更多空间。
•运球时,用伸出的前臂或手阻止对方球员控制球。
进攻球员不持球“推”防守球员的行为属于犯规,原因如下:
•甩开接球。
•防止防守队员试图防守或断球。
•在他和防守者之间创造更多空间。
33.11 居中支撑
垂直原理(圆柱原理)也适用于定心。
处于中央支援位置的进攻球员和防守他的防守球员必须尊重彼此的垂直位置(圆柱)权利。
处于中央支撑位置的进攻队员或防守队员用肩膀或臀部将对手推离位置,或者用伸出的肘部、手臂、膝盖或身体其他部位干扰对手的活动自由,均属犯规。 。
33.12 背后非法防守
非法背后掩护是指防守队员从后面与对手发生身体接触。防守球员试图赢得球这一事实并不能证明从后面发生接触是合理的。
33.13 拉人
拉扯是非法的身体接触,会干扰对方球员的行动自由。这种接触(拉动)可以发生在身体的任何部位。
33.14 推人
推击是非法的身体接触,当球员使用身体的任何部位强迫或试图移动可能控制或不控制球的对手时发生。
第三十四条 人身犯规
34.1 定义
人身犯规是球员与对手之间的接触犯规,无论球是活球还是死球。
球员不得通过伸展双手、手臂、肘部、肩膀、臀部、腿、膝盖或脚来拉、阻挡、推、拉、绊倒、阻碍对手的前进,并且不得以“异常”方式弯曲身体态度姿势(超出他的圆柱体);也不应进行任何粗暴或暴力的动作。
34.2 处罚
犯规球员将被判个人犯规。
34.2.1 如果对未采取射门动作的队员犯规:
• 比赛由非犯规球队在最接近违规地点掷界外球重新开始。
• 如果犯规球队受到全队犯规处罚,则应适用第 41 条(全队犯规:罚球)。
34.2.2 如果投篮队员犯规,则该投篮队员应获得如下罚球次数。
•如果投篮成功,将获得一分并获得额外的罚球机会。
• 如果从 2 分球门区投篮不成功,将判罚 2 次罚球。
•如果三分球区投篮不成功,则判罚3次罚球。
• 在任何一节或决定性时段结束的比赛时钟信号响起时或之前,或者在 24 秒设备信号响起时或之前,并且球仍在球员手中时,球员被犯规。随后的成功投篮将不计入在内,并将获得 2 到 3 次罚球。
第三十五条 双方犯规
35.1 定义
双重犯规是指两名对方球员几乎同时对对方实施接触犯规的情况。
35.2 处罚
35.2.1 每位犯规队员均应登记个人犯规。不会判罚罚球。
35.2.2 比赛应按下列规定重新开始:
• 如果投篮有效或者最后一次或唯一一次罚球几乎在同一时间得分,则应从端线向未得分球队判罚掷球入界。
• 如果一支球队控制了球或控球,则应将球判给该球队,以便在最接近违规的地点掷界外球。
• 如果双方都没有控球或控球,就会发生跳球情况。
第 36 条 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36.1 定义
36.1.1 根据裁判的判断,当球员没有在规则的精神和意图范围内合法地尝试直接铲球时,接触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36.1.2 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必须在整场比赛中得到一致的解释。
36.1.3 裁判员只能对动作进行裁判。
36.1.4 裁判员在判定犯规是否违反体育道德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 如果球员没有努力去抢球并且发生身体接触,则属于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 如果球员为了保住球而造成过度接触(严重犯规),则该接触将被视为不符合体育道德。
• 如果在球员合法努力抢球时发生犯规(正常的篮球争抢),则该犯规不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36.2 处罚
36.2.1 违规队员应被指控为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36.2.2 应判给犯规队员罚球,随后:
• 在记分台对面的中线延长线掷界外球。
•第一节开始时在中圈跳球。
罚球次数如下:
•如果对未采取投篮动作的球员犯规:应判罚2次罚球。
•如果对投篮的球员犯规:如果投进篮筐,则得分并加1次罚球。
•如果对正在投篮的球员犯规并且没有得分:根据尝试投篮的位置,
- 如果在 2 分球区投篮,则罚球 2 次。
- 如果在三分球区投篮,则罚球 3 次。
第三十七条 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37.1 定义
37.1.l 球员、替补球员、教练、助理教练或队员的任何严重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均属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37.l.2 当一名球员被指控犯有两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时,该球员也应被取消比赛资格。
37.1.3 在下列情况下,教练员也应被取消比赛资格:
• 当由于他自己的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而被判 2 次技术犯规(“C”)时。
• 由于球队替补人员(助理教练、替补队员或球队队员)的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总共被判 3 次技术犯规(“B”和/或“C”)。
37.1.4 运动员或教练员因第37.1.2或37.1.3条情况被取消比赛资格的,仅处罚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或技术犯规,不再因取消比赛资格而追加处罚。
37.1.5 被取消比赛资格的教练员应由记分表上登记的助理教练员代替。如果记分表上没有登记助理教练,则由队长接替。
37.2 处罚
37.2.1 违规者应被记录为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37.2.2 他应被取消比赛资格,并前往球队的休息区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或者,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场。
37.2.3 罚球应判给:
• 任何对方球员的非接触犯规。
• 发生接触犯规时,被犯规的球员。
随后:
• 在记分台对面的中线延长线掷界外球。
•第一节开始时在中圈跳球。
37.2.4 罚球次数如下:
•如果对没有做出投篮动作的球员犯规或者是技术犯规:应判罚2次罚球。
•如果对投篮的球员犯规:如果投进篮筐,则得分并加1次罚球。
•如果在投篮过程中对球员犯规并且没有得分:从尝试投篮的位置出发
- 如果在 2 分球区投篮,则罚球 2 次。
- 如果在三分球区投篮,则罚球 3 次。
第 38 条 技术犯规
38.1 行为准则
38.1.1 比赛中的正确行为需要两队成员(球员、替补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和队员)与裁判员、裁判员和技术代表之间完美和真诚的合作。
38.1.2 各队应尽力获胜,但胜利必须符合体育精神和公平竞赛的要求。
38.1.3 任何故意或多次不合作或不遵守本规则精神的行为均应被视为技术犯规。
38.1.4 裁判员可以通过警告甚至纵容明显非故意且不直接影响比赛的行政性质的轻微技术犯规来防止技术犯规,除非在警告后再次发生相同的犯规。
38.1.5 如果在活球后发现技术犯规,则应停止比赛并判技术犯规。处罚的执行如同技术犯规在被吹罚时发生一样。在技术犯规和比赛停止之间的时间间隔内发生的任何情况均有效。
38.2 暴力
38.2.1 比赛过程中可能出现违背体育精神和公平竞争精神的暴力行为。裁判员应立即制止,必要时由负责维护公共秩序的保安人员制止。
38.2.2 当比赛场地内或附近球员、替补队员、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或队员之间发生暴力行为时,裁判员应采取必要行动制止。
38.2.3 上述人员如有侵犯对方队员或裁判员行为且行为十分恶劣的,应取消其比赛资格。裁判员必须向比赛组委会报告该事件。
38.2.4 如果裁判员要求,保安警察可以进入球场。但如果观众带着明显的暴力意图进入场馆,安保人员必须立即介入,保护球队和裁判。
38.2.5 其他所有区域,包括入口、出口、过道、休息室等,均由比赛主办方和负责维护公共秩序的保安人员管辖。
38.2.6 裁判员决不允许运动员、替补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和队员有任何可能造成比赛器材损坏的行为。
裁判员发现此类行为时,应当立即向违规球队教练员提出警告。
如果重复出现这种行为,应立即对有关违规者判以技术犯规。
裁判员的决定是最终决定,不得质疑或忽视。
38.3 定义
38.3.1 技术犯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性质的球员所犯的非接触犯规:
•无视裁判员的警告。
• 无礼地冒犯裁判、官员、记分台人员或球队替补人员。
• 与裁判、技术代表、台面人员或对方团队成员进行不礼貌的互动。
•使用可能冒犯或煽动观众的语言和行为。
•通过在对手眼睛附近挥动双手来戏弄对手或阻挡他的视线。
• 球穿过篮筐后故意触碰球以拖延比赛。
•妨碍掷球入界的迅速执行,延误比赛。
•下去假装犯规。
• 悬挂在篮筐上,以便球员的重量由篮筐支撑,除非球员在扣篮后立即抓住篮筐,或者根据裁判的判断,如果他试图防止自己或其他球员受伤。
• 如果防守队员干扰得分或干扰最后一次或唯一一次罚球,进攻队应得一分,防守队员应被判技术犯规。
针对教练、助理教练、替补队员或队员的技术犯规是指对裁判员、技术代表、记分台人员或对方队员不尊重或触碰的犯规。或违反程序或行政性质。
38.4 处罚
38.4.1 如果发生技术犯规:
• 技术犯规应计入球员身上,并计为球员犯规和全队犯规之一。
• 教练(“C”)、助理教练(“B”)、替补队员(“B”)或队员(“B”)对教练提出的技术犯规不计入完整的一队犯规计数。
38.4.2 对方球队应获得 2 次罚球,随后:
• 在记分台对面的中线延长线掷界外球。
•第一节开始时在中圈跳球。
第三十九条 打斗
39.1 定义
打架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球员、替补球员、教练、助理教练和球队人员)之间的打斗。
本规定仅适用于在打架期间或任何可能导致打架的情况下离开球队替补席区域边界的替补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和球队人员。
39.2 规定
39.2.1 替补队员或队员在打斗过程中或在任何可能导致打斗的情况下离开球队替补席区域边界的,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39.2.2 为了协助裁判在打斗期间或任何可能导致打斗的情况下维持或恢复秩序,只有教练和/或助理教练可以离开球队席区域边界协助裁判。维持或恢复秩序。 。在这种情况下,他不应被取消资格。
39.2.3 如果教练员和/或助理教练员离开球队席区域,并且不协助或试图协助裁判员维持或恢复秩序,则应取消其比赛资格。
39.3 处罚
39.3.1 教练员应被判一次技术犯规(“B”),无论有多少名教练员、替补队员或因离开球队替补席区域而被取消比赛资格的队员。
39.3.2 如果任一队的一名队员根据本规定被取消比赛资格,并且没有受到其他犯规处罚,则比赛应按下列规定重新开始:
• 如果几乎同时射门得分并且有效,则球应判给未得分的球队,由底线掷界外球。
• 如果一支球队控制了球或控球,则应将球判给该球队,以便在记分台对面的中线延长线上掷界外球。
• 如果任何一方都没有控制球并且没有控球权,则发生跳球情况。
39.3.3 所有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均应按照 B.8.3 条的规定进行记录,且不计为全队犯规。
39.3.4 所有发生在战斗情况之前的犯规处罚均应按照第 42 条(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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